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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白山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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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 〔2025〕12号)和《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白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主要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等高校招聘教师52人。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白山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4月15日20074月15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4月15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拟聘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5年白山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条件 

  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至2025年4月2511:30。 

  2.报名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jlbsjy/index.html#/index 

  3.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并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本人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蓝底照片(不大于100KB)。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其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至4月2515:00。 

  2.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25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4.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2025年4月2515: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考试 

  1.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实行百分制,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35)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9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如考生成绩相同,把成绩顺延到小数点后4位,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工作由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5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5年白山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6366-989 

  3.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教育部门受理。 

  人社部门电话:0439-3255855 

  教育部门电话:0439-3220766 

   0439-3292661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25年白山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周相成
初审:张鑫    复审:姜锴    终审: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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