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了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为编制好白山市“十三五”立法规划,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规定》,现面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和公民公开征集 “十三五”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请您按下列要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一、立法项目建议的范围: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二、立法项目建议的主要原则:要与全市经济发展、社会需求、民生保障相适应。
三、立项建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宗旨和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上位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的说明。
四、立法项目建议提出的时间: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止。
五、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郑庚林
联系电话:0439-3362809
电子邮箱:bssrdfgw@163.com
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