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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民政局对《白山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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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3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白山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白山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7〕1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困境儿童的范围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法规,制定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合力。强化家庭是抚养、教育、保护儿童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大力支持家庭提高抚养监护能力,形成有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2.坚持分类保障、适度普惠原则。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施分类保障。加大关爱保护力度,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多的精神关爱,促使其身心健康成长。

  3、坚持城乡并重、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基层作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心和服务主体,落实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确保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和困境儿童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4.坚持社会参与、专业服务原则。支持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鼓励专业机构运用社会工作等专业理念和方法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引导广大企业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目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力争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具体内容

  1.关于分类保障政策。涵盖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司法、残疾儿童福利政策。

  2.着力构建工作体系。主要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四级工作网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保护机制。对因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侵害造成儿童陷入困境的,通过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护送转接的工作机制,及时提供有效帮扶,切实保障陷入困境的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4.保障措施。考虑到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是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从责任落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能力建设、督察问责、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要求,以确保工作的持续推进。




责任编辑:丁莲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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