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期间,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实现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1377人。据统计,截至2021年,全市处于就业年龄段残疾人25358人,已就业残疾人11119人,未就业残疾人14239人。残疾人就业困难问题依然突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起草《实施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推动实现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的原则;二是坚持把贯彻上级精神与白山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三是坚持《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相悖的原则。
制定《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35号)。
三、起草《实施方案》的过程
在起草我市《实施方案》之前,市残联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次研究讨论,代市政府起草了《实施方案》的初稿,《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资委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市直相关部门共46个部门的意见,现在这个征求意见稿已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任务目标”,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到2024年全市共培训城乡残疾人2800人次以上,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1360人左右,基本完成《白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确定的残疾人就业主要任务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提出实施十项行动。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编制50人(含)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二是实施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招聘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各类企业切实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责任。三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和自主创业就业行动,发挥全市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选择一批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就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按规定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扶持,全市3年内扶持90名自主就业创业残疾人,帮助一批残疾人创办小微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四是实施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着力发展残疾人领域新电商,促进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实现就业创业,围绕省残联打造“吉兴”残疾人网络创业品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至少培育建立1处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培训和实训,按规定优先扶持通过网络自主创业就业的残疾人,组织我市优秀残疾人网络创业者参加省残联组织的残疾人网络创业创新大赛、残疾人网络直播带货实战赛等。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经济实体等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帮助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实现社会融合。同时,结合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等,推动残疾人托养、康复等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到2024年,各县(市、区)残联争取培育出具有地方特色、持续长久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六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和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及各项政策措施,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就业岗位,帮助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支持农村残疾人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家政培训等,鼓励残疾人从事家政、餐饮、快递、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工作。实施农村残疾人“智志双扶”工程,为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等提供产业扶持,依托本地区农村特色产业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家庭农场等,各地至少培育或建立1个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能力强的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建立教育部门与残联组织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我市户籍残疾人大学生相关数据信息。完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机制,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档案,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八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持续打造“吉林妙手”盲人按摩品牌,规范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继续教育、盲人医疗按摩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工作,稳定盲人医疗按摩行业人才队伍,培养骨干力量,提升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全市盲人按摩机构稳定在18家以上。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按照省残联部署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同时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就业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产品展示平台等。十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管理办法,探索点单式、上门式、实习式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培训项目,帮助2800人次以上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创新或专项技能培训。参加省残联举办的第7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更多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提出了5项措施。一是组织保障,将残疾人就业培训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地政府年度就业创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项行动责任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白山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残工委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二是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给予补贴。三是信息保障,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实现残疾人就业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按规定落实保障条件。推进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应用。建立全省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清单和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载体目录。四是舆论保障,以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就业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将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有关表彰评选范围,并加大宣传力度。五是监督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报送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形成特色亮点。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要求各县(市、区)残工委每年年底前要向市政府残工委报送本地行动落实情况报告。
五、编制《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按照《吉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所确定的任务目标和主要内容举措,我市细化了残疾人就业相关任务指标,与《白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残疾人就业领域任务目标相协调呼应,使《实施方案》目标更具体、逻辑更严谨、责任更清晰、考核更精准。
二是方案依据《白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将“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应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继续纳入,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保障力度。
三是方案依据中组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21〕51号)和吉林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残联《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吉残联发〔2022〕36号)文件精神,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制定的招录(聘)计划及其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招聘公告,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除特殊职位、岗位外,不得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资格条件,在审核个人信息时,不得以残疾本身作为是否健康的依据,除明确要求外,不得以残疾人未主动说明残疾状况作为拒绝录(聘)用的理由。对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且胜任的职位、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