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十二五”期间,累计实现化学需氧量消减1906吨,氨氮消减量135.7吨,二氧化硫消减826吨,氮氧化物消减404吨。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出境水断面、饮用水源地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区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深入开展“蓝天行动”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动燃煤取暖锅炉撤并和清洁燃料替代步伐,强化城市建筑物扬尘综合治理,确保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在90%以上。“十二五”期间,淘汰10吨以下锅炉16个,取缔20蒸吨锅炉3个,40蒸吨锅炉1个。今年又制定《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年内将全部淘汰取缔建成区44个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狠抓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编制下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11个方面、42项工作内容,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各部门,形成了区、镇、街、村网格化管理。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农业污染源减排工作,实行排污备案登记制度,强化对畜禽养殖企业监管,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提高企业污染治理积极性。通过落实以奖代补资金政策,有12户企业完成整治实现零排放。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重点环境设施工程建设,投资1.25亿元,建设完成江源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顺利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今年,将投入1.22亿元,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及再生水回用、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得到集中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