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我市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

来源:长白山日报 日期:2024-01-16
视力保护色: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源泉,是做强绿色产业、加快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的重要基石,对于提升我市形象、打造长白山区域品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自2021年2月,白山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组织领导到位。市、县两级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白山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考核办法》,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组机构内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属地监管职责。(二)绩效考核到位。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权重高于5%,并将其纳入县乡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计划。同时,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三)规划计划到位。市、县两级将创建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连续多年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将创建工作列为一号文件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印发了《白山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高位推进实施。(四)经费保障到位。创建以来,全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争取国家、省级及地方自筹各类项目资金6877万元,市、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1年至2023年,累计投入资金1514万元,增长幅度高于全市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落实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制定出台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截至目前,辖区内有1423家经营主体被纳入监管名录。建立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新闻媒体或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二)落实人员培训。市、县、乡政府通过网络培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累计培训83场次3735人。同时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落实质量安全培训,2020年以来,累计下发告知书2122余份,签订责任书770份、承诺书1149余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三)落实过程控制。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质量承诺并开展人员培训,并按要求填写种养殖记录,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全市屠宰企业肉品流向登记制度上墙率达100%。(四)落实产品自检。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自检或委托市县乡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产品上市检测。全市屠宰企业制定了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并上墙展示。产品收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了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五)落实无害化处理。全市25家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辖区内建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3个、病死动物无害化池等处理设施97个。创建以来,全市规模养殖场共处理病死畜禽4.67万头(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
  (一)抓好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大)队逐项对农药经营户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审查。将全市272家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二)抓好规范经营。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票索证,经营台账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体系,2021年至2022年回收并无害化处理包装废弃物119.03吨。辖区内有46家高毒农药经营门店,100%落实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兽药店良好经营规范(辖区内无兽药生产企业);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构建了以大地种业为中心的配送网络,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三)抓好平台管理。全市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不仅纳入国家级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还纳入白山市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对农产品进销存等全产业链进行可追溯管理。(四)抓好质量监测。市县两级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对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定期下乡开展技术服务。对所有农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阶段性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杜绝非法添加行为。截至目前,监督抽查农业投入品244批次(如兽药、化肥、种子等),抽查结果全部合格,开展技术服务550次。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一)做好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制定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总体计划等,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类型。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完成定量抽检任务5885批次,定性抽检任务867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的1374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落实了产品自检制度。(二)做好日常巡查。乡镇监管机构落实日常巡查、抽查、监管、宣传和速测等工作。59个涉农乡镇设立了农残速测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测工作,仪器设备齐全,辖区内每个乡镇的定性检测样品数量达到7200个以上,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8%以上。(三)做好信息公告。通过地方人民政府网和吉林省双公示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信息。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一)加强执法检查。农业农村局和市监局等部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关键环节和农产品重点环节执法检查力度。创建期间,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66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452家次。(二)加强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创建期间,农业部门和市监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3件,罚没11.89万元,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加强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2021年至2023年,共开展联合执法54次,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建立行刑司法信息共享平台,2020年以来,无移送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四)加强应急处置。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3年内白山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市辖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一)全面环境监测。近年来,开展了土壤环境重金属监测,共抽取土壤样品268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已完成2023年度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两类任务共2.6万亩,完成率100%。全市157个规模化养殖场100%完成粪污配套设施建设。2020至2022年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5.36%、95.7%和97.36%。积极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及区域布局。(二)全面标准入户。对主导农产品已制定《白山蓝莓生产技术规程》《抚松人参生产技术规程》等9项标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企业积极制定企业标准。通过发放技术手册,参观基地等方式宣传标准化生产知识和推广实用生产技术,标准入户率达100%。(三)全面技术推广。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结合施用缓控释肥料、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模式,科学指导农民科学施肥,2022年共采集土样8000份,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卡8700份,化肥农药亩均减量1.5公斤。在503个行政村设置草地贪夜蛾性诱捕器3018个,通过生物除杀害虫,减少农药使用量。截至目前,共建设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等标准化示范基地47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9个、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15个。(四)全面开展质量安全认证。制定并实施“两品一标”奖补方案,对新认证的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给予7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全市“两品一标”认证企业40户,累计认证产品60个,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比重达到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白山市各级农业农村局在“三定方案”中均已明确了有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各乡(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清晰,具有监管服务能力,每个乡(镇)街各配备了1-2名监管人员,重点乡(镇)街已配检测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白山市在503个行政村共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503人,科技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日常监管等责任落实到位;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了白山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承担辖区内农业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工作,各县(市、区)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具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工作落实到位;白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白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白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职责,相关工作能够落实到位;经市委编办批准,白山市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职能职责明确,管理运行规范,制度健全,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法部门均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方案,按要求举办线上、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40小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一)推进制度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和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二)推进社会共治。发挥五洲恒通、绿康、中绿华夏等11家认证机构及无抗养殖技术协会、抚松人参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作用,推行社会共治。制定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设置和公开举报电话0439-5018878,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三)是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向联动,通过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溯源中国品牌、商超溯源秤等工作,建立起了种养殖、加工、销售环节的全流程智慧监管网,实现了多部门互联互通的智慧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目前,有10个大型农批农贸市场和2000余个独立门店,统一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四)推进产销衔接。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散农户监管制度》,落实分散农户安全责任。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覆盖小农户的方式建立了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另外,通过组织人参高质量发展大会、绿色有机大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长白山寒地蓝莓节等活动促进优质农产品销售。
 

 

  

 

 

  

 

 

  

 

 

  

 

 

  




责任编辑:张鑫
初审:    复审:    终审:
触碰右侧展开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