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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五注重”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 日期: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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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五注重”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一是注重培训,筑牢信用评价基础。局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于近日对负责纳税信用评价的一线税务干部进行了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视频培训。培训会上分别从纳税信用评价基本规定、操作方法、指标介绍和评价结果应用四个方面内容对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讲解,为纳税信用评定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市局纳税服务科组织部分一线人员制作了视频课件,下发到了各基层单位。课件实操性强,尤其是针对税源管理部门的日常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受到了一致好评 

  二是注重宣传,增强信用评价意识。要求基层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深入重点纳税户宣传讲解等形式,宣传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意义、标准和程序,增强企业纳税信用意识,引导纳税人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尤其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未按时履行相关规定的纳税义务,不作为失信行为进行纳税评价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重点宣传。 

  三是注重流程,确保结果真实准确。组织做好评价任务下发与分配、结果确认与复核,加强业务指导,跟踪评价进度。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认真审核评价信息,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对纳税信用登记的调整情况,各单位必须严格把关,详细记录调整原因,每笔调整业务必须通过系统上报调整原因相关佐证材料,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必须保证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四是注重质量,扎实开展修复工作。局要求各单位税源管理部门纳税信用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纳税信用修复业务,严谨把握有限度的修复原则,严格把控纳税信用修复的口径、流程及系统操作要求,确保能够正确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纳税失信行为。 

  五是注重应用,落实惩戒激励措施。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拓宽纳税信用等级应用渠道,推进建设“银税互动”平台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与银行部门的合作,实现“纳税信用”与“银行信用”相互关联。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为连续三年A级纳税信用企业开通优先辅导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畅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相关激励措施。推出对D级企业的惩戒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 




责任编辑:王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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