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于2021年10月29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了全国各地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对条例草案初稿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了《白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予公告。
截止日期:2023年4月28日
通讯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566号
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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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白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