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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核发露天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编码 22000-AJ-FW-XK-002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核发露天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准营准办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号)
受理单位 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
咨询电话 0439-3238277
监督电话 0439-32251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一、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本上述条条件第(三)、(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除应当依照上述条件的规定提交相应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上述条件第(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地质勘探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上述条件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采掘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上述条件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矿山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延期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还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三、非煤矿矿山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期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四、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单位名称的;
(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
(四)变更经济类型的;
(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五、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变更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变更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基本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放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