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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项目编码 22000-AJ-FW-QT-007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准营准办
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号
受理单位 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
咨询电话 0439-3238277
监督电话 0439-32251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11、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附件1

基本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放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附件: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