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000-LY-FW-xk-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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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收林地的审核同意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服务法人/准营准办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林业局 |
承办机构 | 行政审批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各级林业行政部门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组织 |
咨询电话 | 0439-3257663 |
监督电话 | 0439-3250772 |
收费标准 | (一)林地补偿费 1.占用国有林地的补偿费 苗圃地:为该圃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 其他林地:为所在乡镇农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的5倍; 2.征用集体林地的补偿费: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1、平均胸径9厘米以下的幼龄林:人工针叶林和人工阔叶林中的黄菠萝、水曲柳、核桃楸、椴树,每株每年生2.10元;其他人工阔叶林,每株每年生1.10元。天然针叶林和天然阔叶林中的黄菠萝、水曲柳、核桃楸、 椴树,每株每年生1.80元;其他天然阔叶林,每株每年生0.90元。 2、平均胸径9厘米以上幼龄林,为该林木 自砍伐到成熟期间,可增加木材价值的80—90﹪;中龄林和近熟林,为该林木自砍伐到成熟期间,可增加木材价值的90—100﹪;成过熟林,为所采木材价值的20﹪。 农田防护林,为相同起源、树种和林龄用材林补偿标准的3 倍,其他防护林为1.5倍。 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为相同起源、树 种和林龄用材林补偿标准的2—3倍;其他特种用途林的补偿标 准,由双方商定。 经济林、薪炭林为该林木被砍伐前三年,当地同种有收益林木平均年产值的4—6倍,平均林龄二年以下的,减半补偿。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平方米6元; 2、采伐迹地、为成林造林地,分别执行伐前林种和新植林种的补偿标准;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平方米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10元; 4、蔬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3元; 5、宜林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2元。 |
收费依据 | 1、吉林省林业厅、物价局、财政厅《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 2、吉林省财政厅、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综[2003]32号);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建设单位法人证明材料;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水电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阶段合并的,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二、小型建设项目,要有选址和用地规模的批准文件。三、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四、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要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要有县级以上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有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征占林地砍伐林木补偿设计 4、被征占林地及林木所有者的林权证或林权证明;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及交款凭证; 6、由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签署意见的占用征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 7、《使用林地申请表》; 8、占征用林地的申请材料,征用集体林地需要浑江区林业局的转请文件; |
基本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发文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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