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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项目编码 220000-LY-FW-xk-003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准营准办
办理依据 根据《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从事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陆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 2、有适宜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具备与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4、有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5、国家和省的其它有关规定。
受理单位 白山市林业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咨询电话 0439-3257663
监督电话 0439-3250772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1、   单位法人或个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2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宜的固定养殖基地 (养殖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合法有效;养殖基地边界清楚、面积准确)
3居民区内或有人居住地需提供周围居民签署同意意见的保证周围环境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保证书;

4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宜的资金、人员、技术和必需的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5、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申请表;

6、陆生野生动物种源来源合法证明材料;

7、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保障证明材料;

8、现场查验报告。

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颁发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