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陆生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

项目编码 220000-LY-FW-xk-004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陆生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准营准办
办理依据 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陆生野生动物为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且来源合法、申报材料齐全。 2、具备陆生野生动物收购加工许可所需的必要条件。 3、依法取得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合法手续。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陆生野生动物为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且来源合法、申报材料齐全。 2、具备陆生野生动物收购加工许可所需的必要条件。 3、依法取得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合法手续。 
受理单位 白山市林业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咨询电话 0439-3257663
监督电话 0439-3250772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1单位法人或个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和资金、人员等证明材料;
3必要的设施、设备、技术等证明材料;

 

4、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申请表和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登记表;

 

5  陆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证明材料;

 6、现场查验报告

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颁发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