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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食品经营许可

项目编码 220600-SY-XK-002
项目来源 县级以上
项目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自然人/服务法人
办理依据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35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
受理单位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共同实施部门 白山市工商局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公民、企业
咨询电话 0439-3241001
监督电话 0439-3290004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领导审批-发放许可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