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GA-FW-QT-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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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许可证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服务自然人/证件办理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九条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治安警察支队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它 |
咨询电话 | 0439-3229891 |
监督电话 | 0439-322989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一)《配购民用枪支(弹药)审批登记表》; (二)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猎民、牧民,使用口径不超过4.5毫米气步枪开展游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准予配置民用枪支的批准文件;狩猎场提供省级公安机关准予配置猎枪的批准文件; (三)拟配购和现有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 (四)申请人或者经办人及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 |
基本流程 | 1、申请; 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通知许可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