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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特种行业许可

项目编码 GA-FW-XK-002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特种行业许可
项目子项 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市级); 2、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市级); 3、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县级)。
主题分类 服务自然人/公共安全
办理依据 子项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子项2:《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 。 子项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受理单位 白山市公安局
承办机构 治安警察支队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它
咨询电话 0439-3229891
监督电话 0439-322989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子项1:
(一)《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报告(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处所、经济性质或者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办厂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六)营业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内部结构建筑平面图(需标清接待区、生产区、档案区信息);
(七)制章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及配置计算机的台数、扫描仪型号)及所用各种章料、印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生产厂家);
(八)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各项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九)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清单(设备品牌、型号、数量);
(十)各项治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子项2: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子项3:
(一)《旅馆业治安管理审批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旅馆地理位置方位图,内部结构建筑平面图(需标注每层房间、走廊、通道等各区域信息);
(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
(五)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旅馆使用锅炉的,需出具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证》,使用证超过一年以上的同时需提交该部门核发的《工业锅炉内部检验报告》;旅馆不使用锅炉的,需提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负责民警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
(七)安全保卫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八)旅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基本流程 1、申请 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通知许可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