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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市辖区内乙、丙级规划编制资质的初审

项目编码 GH-FW-ZR-QT-002
项目来源 责任清单
项目名称 市辖区内乙、丙级规划编制资质的初审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资质认证
办理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受理单位 白山市规划局 
承办机构 规划管理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咨询电话 0439-3261006
监督电话 0439-326119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4、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5、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6、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基本流程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材料齐全,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上填写审查意见; 3、 将加盖公章的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通过“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地市版)将电子申请材料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报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