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60024-GS-FW-ZR-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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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责任清单 |
项目名称 | 受理消费者投诉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服务自然人/消费维权 |
办理依据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令62号)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60日 |
服务对象 | 消费者 |
咨询电话 | 12315 |
监督电话 | 0439-322704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4)申诉的日期。 |
基本流程 | 1、12315平台1-6号接线员负责受话、登记及分派。2、属地监管部门具体承办。3、12315平台主任吴晓伟负责督办。4、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反馈。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