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000JT-FW-ZR-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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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责任清单 |
项目名称 | 出租汽车运营许可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服务自然人/交通出行、服务法人/交通出行 |
办理依据 | 《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企业应当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后申请出租汽车运营许可,个人应当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申请出租汽车运营许可。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
承办机构 | 出租车管理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3天 |
服务对象 | 企业、公民 |
咨询电话 | 3575552 |
监督电话 | 355012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有符合有关标准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 3、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
基本流程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发放执照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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