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MW-XK-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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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审批 |
项目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七条 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要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或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举行。 |
主题分类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国家宗教局令第9号) |
受理单位 | 市宗教局 |
承办机构 | 市宗教局 宗教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市宗教局 |
办理时限 | 20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境内外国人 |
咨询电话 | 3211633 |
监督电话 | 3218729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七条 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要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或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举行。 |
基本流程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