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000-MZ-FW-JF-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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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责任清单 |
项目名称 | 城镇“三无”老人入住市级社会福利院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自然人 |
办理依据 | 《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白山市社会福利院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
服务对象 | 城镇“三无”老人 |
咨询电话 | 0439-3571002 |
监督电话 | 0439-322202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入院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三无”证件(4)其他有关证件。 |
基本流程 | 一、向所在社区提出入院申请并进行初审。 提交如下材料: (1)入院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三无”证件(4)其他有关证件。二、初审结束后由区民政部门审核填写入院审批表,加盖区、乡(镇)、社区公章。三、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审批。四、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审批。五、入住本院前由街道安排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一个月)体检证明,申请者可以在指定的医院或者与该医院同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如化验肝功、乙肝六项、丙肝抗体、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B超等),凡体检结果达到院方标准者可以入住本院,对体检未达标准者,本院有权拒绝其入住。六、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确定具体入住的房间后与本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