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评残、提等、落籍、补评等初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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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责任清单 |
项目名称 | 评残、提等、落籍、补评等初检 |
项目子项 | 1、评定残疾等级工作(参核退役人员、伤残人民警察、国家工作人员、部队退役人员)2、市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事宜。 |
主题分类 | 自然人 |
办理依据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吉民发【2014】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评定残疾等级工作的通知。研究市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优抚安置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白山市财政局、白山市民政局、市社会医疗管理保障局 |
办理时限 | |
服务对象 | 优抚对象 |
咨询电话 | 0439-3216705 |
监督电话 | 0439-3223637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新评伤残公务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评定表、初检检查结果报告单、伤残人员基本信息表、本人申请、单位意见函、证明材料、上一年度和伤时年度公务员考核登记表、编委证明、公务员证复印件、原始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伤残证、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涵盖公章(退休)。 |
基本流程 | 1、审查材料、组织体检、上报省厅优抚处。 2、告知其本人工作流程。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