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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审批

项目编码 220000-RF-ZR-XK-001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项目名称 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审批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78号)第二十八条。 2、《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九届人大1999年9月22日发布)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受理单位 白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承办机构 工程审批科、工程维护利用管理处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服务对象 拆除报废人防工程企业法人
咨询电话 0439-3221925
监督电话 0439-3228395
收费标准 拆除需要补建的,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要求和时限办理。 拆除需要补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非等级, 1800元/㎡;5级、6级,3300元/㎡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78号)第二十八条 2、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省人防办关于拆除人防工程补建补偿有关规定的通知》(吉防办发[2013]59号)文件执行。
申请材料及附件
1.拆除报废申请;
2.城市改造规划、建设批件(一份,拆除项目);
3.人防工程位置图、建筑平面图;
4.制定拆除或报废方案。;
基本流程 1、窗口受理 2、现场踏查 3、提出意见上报省办 4、省办审批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