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000-SB-FW-QX-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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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其他项目 |
项目名称 | 基本养老金核定与发放 |
项目子项 | 养老金发放 |
主题分类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
服务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
咨询电话 | 0439-3594627 |
监督电话 | 0439-3594607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有档案人员:就业局向社保局经办中心提供的手续:退休资格审核表、正常退休公示、退休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档案。(提前退休人员还需提供承诺书、拟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表,提前退休公示);个体: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退休申请。 |
基本流程 | (一)单位职工办理退休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要为申请退休职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到人社部门办理退休资格审核。向社保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资格审核表、正常退休公示、退休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档案。2、社保局经办中心窗口柜员核实相关数据,退休职工到1号窗口完成人脸建模。3、数据一致,予以核算待遇。4、核实出现差异时,进行数据修改,差异较大时,向人社部门反馈问题,依答复处理。5、档案移交到管理中心6、单位(退休人员)去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养老金工资存折(卡)。7、将存折(卡)首页及身份证正面复印件送交经办中心柜员。8、每月15日前送交存折(卡)资料的,当月发放。15日后送回资料的次月进行发放。 注:提前退休人员企业还需提供承诺书、拟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表,提前退休公示。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办理退休流程:1、就业局向社保局经办中心提供的手续:退休资格审核表、正常退休公示、退休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档案。(提前退休人员还需提供承诺书、拟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表,提前退休公示)2、退休人员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3、经办中心柜员审核相关数据,做出具体业务处理。退休人员到1号窗口进行人脸建模4、为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核算养老待遇。告知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养老金工资存折(卡)5、每月15日前送交存折(卡)资料的,当月发放。15日后送回资料的次月进行发放。6、档案移交管理中心。 (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退休申请。2、在本人退休前一个月完成缴费。3、退休人员完成人脸建模。4、经办中心柜员核算退休待遇。5、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养老金工资存折(卡)。6每月15日前送交存折(卡)资料的,当月发放。15日后送回资料的次月进行发放。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 无电子表格,所有文件需在系统进行实际操作才会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