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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核发导游证

项目编码 220000—LU—FW-XK—002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核发导游证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办理依据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吉政发【2005】16号)第436项下放。 
受理单位 白山市旅游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咨询电话 0439—3224385
监督电话 0439—321523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按照省旅游局的相关规定,申请导游证IC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2份及照片页复印件2份;

4、《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5、将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和照片页复印件分别粘贴至《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的背面,一式两份;

6、与服务单位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原件1份。

附件2.docx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发放导游证IC卡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一、示范文本见附件2 二、常见错误示例: 经常出现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不全的问题,按照省旅游局的相关规定,申请导游证IC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2份及照片页复印件2份; 4、《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5、将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和照片页复印件分别粘贴至《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的背面,一式两份; 6、与服务单位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原件1份。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