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000—LU—FW-XK—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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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核发导游证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
办理依据 |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吉政发【2005】16号)第436项下放。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行政审批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咨询电话 | 0439—3224385 |
监督电话 | 0439—3215238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按照省旅游局的相关规定,申请导游证IC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2份及照片页复印件2份; 4、《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5、将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和照片页复印件分别粘贴至《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的背面,一式两份; 6、与服务单位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原件1份。 |
基本流程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发放导游证IC卡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一、示范文本见附件2 二、常见错误示例: 经常出现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不全的问题,按照省旅游局的相关规定,申请导游证IC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2份及照片页复印件2份; 4、《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5、将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编号页复印件和照片页复印件分别粘贴至《申请导游证IC卡登记表》的背面,一式两份; 6、与服务单位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原件1份。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