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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疾病应急救助

项目编码 220600-FW-QT-001
项目来源 其他事项
项目名称 疾病应急救助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医疗卫生
办理依据 《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39号)及《吉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社〔2014〕756号)
受理单位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机构 医政医管科
共同实施部门 民政、公安、人社、财政
办理时限 每年的6月及12月
服务对象 在市直医院收治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咨询电话 0439-3222584
监督电话 0439-3223687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1、《吉林省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表》
2、《吉林省疾病应急救助医疗费用申请表》
3、病历及费用清单
基本流程 1、委属(管)医疗机构收治疾病应急救助患者后,应在就诊期内填报《吉林省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表》,并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核查申请,卫计委派工作人员现场核查,需其它部门核查的,由卫计委发函向同级公安或民政部门提出身份和支付能力核查申请,公安和民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2、医疗机构根据核实后的患者身份及救治情况,填报《吉林省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表》、《吉林省疾病应急救助医疗费用申请表》并附病历及费用清单,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资金申请。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