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600-AQ-XK-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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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责任清单 |
项目名称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项目子项 |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2)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的场址审批(3)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的场址审批(4)境外机构及个人租房购房审批(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其他建设项目 |
主题分类 | 法人和自然人 |
办理依据 | 《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通过)第五十九条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国家安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
承办机构 | 白山市国家安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20天 |
服务对象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及个人 |
咨询电话 | 0439-3227206 |
监督电话 | 0439-3227206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1、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请示;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基本情况登记表; 4、立项报告的批复;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1:500的红线内设计总平面图和1:2000的红线半径地形图; 7、安防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8、安防工程公司审查审批表。 (2)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的场址审批 1、场址地理位置图(注明:街、路、号); 2、场所的《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产权证);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4、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各方委派书; 6、委托办理人的《授权书》和《身份证明》; 7、工商注册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分支机构需另外提交 总公司董事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的场址审批 1、外国(地区)企业资信证明; 2、外国(地区)企业营业执照; 3、首席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明》; 4、委托办理人的《授权书》和《身份证明》; 5、场址地理位置图(注明:街、路、号); 6、场所的《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产权证); 7、工商注册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境外机构及个人租房购房审批 1、拟购房屋1公里范围内的1:500比例地理位置图(用各地交通地图复印标注); 2、拟购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产权证、原产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租购方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及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房产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其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按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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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见附件 |
备注 |